官方的回复想说明两点:一,政府部门没有用行政手段干涉市场行为。1、规定哈罗,青桔,永安行三家市场投放量各一万辆,依据居然是专家论证,市场竞争不需要政府定额配送,供需关系由市场决定不需要砖家指手画脚。2、规定青桔企业投放必须8:2的投放方式,保障市民出行多样性。企业内部经营行为都要用行政权力加以裹挟,人家企业经营需要成本核算的,需要自负盈亏的,政府行政的这只管理的手难道伸得还不长。3、“ 定基数、建平台、请帮手、办协会、抓考核”这些体制内僵化死板的管理方式是彻底把共享企业给团灭了。为什么?哈罗早就名存实亡了,永安行根本算不上真正共享单车,因自带缺陷性被共享单车配额的竞争得也没剩几口气了,青桔共享单车应该是坚持到最后的,中间也涨过几次价,努力了,但也是不得不放弃这个市场,原因真无需再多说。二,政府部门还是支持绿色出行,对共享经济产物还是包容慎审的,是希望形成和谐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漂亮!说得真好!但却只是官样文章的口号话语,说得好听却并不那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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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0-06-29 16:37
帖内置顶 – – 2020-06-29 16:42
"有言在先 "市民(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怼一下官方回复”一贴我局已受理,共享单车企业占用城市道路投放车辆、骑行用户进行扫码付费骑车的行为实则是一种企业利用现代科技实现的预设交易,从行政处罚对象主体和经营性行为上来讲,定义共享单车运营者占道经营是可以成立的。城市道路是一类有限的公共资源,立足我局职责职能,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规,明确对我市城区运营的“共享单车”实行总量控制,符合依法行政要求,更是确保我市“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工作形成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的根本前提,而绝非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竞争。 为提升企业解决自身问题能力,以行业自律增强专业管控力量,我市城市管理部门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协调鼓励本地各运营企业自主成立了常德市共享单车促进会,通过协会加强规范管理。关于共享单车与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投放比例问题,再次说明,相关运营公司本计划将共享单车全面退市,仅保留共享电动自行车,但常德市城市管理部门为满足市民出行多样需求,积极与相关运营公司地区负责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协调,最终确定的基本配额比例均是企业充分考量后自愿协商的结果,而非城管局下达的行政强制性规定,城管局从未用行政权力裹挟企业自主经营。 今年以来,通过“定基数、建平台、请帮手、办协会、抓考核”多措并举,青桔、哈啰、永安行三家运营企业也积极配合相关管理措施的落实,如自愿签署了规范管理承诺书、按时支付了环卫工人参与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基本酬劳、大力支持常德市共享单车促进会的成立、对于城市管理部门的日常调度积极响应等,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深入推进,市容市貌秩序得到了较为显著的改善。城管局一直致力于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绝不会利用行政手段扰乱市场。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0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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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20-06-28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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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20-06-29 10:02
难怪我老爹找不到青桔单车。。气愤得要死。。说才充了3个月会员在街上就看不到青桔单车了。。原来是要退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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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20-06-29 12:03
现在找哈喽自行车也很难,我买的是季卡,但常常走的时间比较多,一直在找自行车,有一次去市民之家办事,看到哪边一条街全部是哈喽的自行车,你们全部放在哪里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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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20-06-29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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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20-06-29 16:37
"有言在先 "市民(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怼一下官方回复”一贴我局已受理,共享单车企业占用城市道路投放车辆、骑行用户进行扫码付费骑车的行为实则是一种企业利用现代科技实现的预设交易,从行政处罚对象主体和经营性行为上来讲,定义共享单车运营者占道经营是可以成立的。城市道路是一类有限的公共资源,立足我局职责职能,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规,明确对我市城区运营的“共享单车”实行总量控制,符合依法行政要求,更是确保我市“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工作形成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的根本前提,而绝非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竞争。 为提升企业解决自身问题能力,以行业自律增强专业管控力量,我市城市管理部门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协调鼓励本地各运营企业自主成立了常德市共享单车促进会,通过协会加强规范管理。关于共享单车与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投放比例问题,再次说明,相关运营公司本计划将共享单车全面退市,仅保留共享电动自行车,但常德市城市管理部门为满足市民出行多样需求,积极与相关运营公司地区负责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协调,最终确定的基本配额比例均是企业充分考量后自愿协商的结果,而非城管局下达的行政强制性规定,城管局从未用行政权力裹挟企业自主经营。 今年以来,通过“定基数、建平台、请帮手、办协会、抓考核”多措并举,青桔、哈啰、永安行三家运营企业也积极配合相关管理措施的落实,如自愿签署了规范管理承诺书、按时支付了环卫工人参与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基本酬劳、大力支持常德市共享单车促进会的成立、对于城市管理部门的日常调度积极响应等,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深入推进,市容市貌秩序得到了较为显著的改善。城管局一直致力于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绝不会利用行政手段扰乱市场。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0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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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20-06-29 18:07
共享单车和电动车的主要问题:1.市民素质还有待提高,部分市民素质低下,把车的二维码破坏或者直接抬回家里,当成私车使用 2.部分运营者运营手段和维护能力不足,导致某些品牌无人骑,浪费了大量的资源。 3.管理公司对乱停车的技术限定不够,停车范围过大,固然方便了某些消费者,却也给市容管理造成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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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20-06-3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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